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寨行动计划2017年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和各部门工作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
基础设施建设小康寨行动计划
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贵州省财政厅代)
2017年5月9日
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寨行动计划2017年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7年全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寨行动计划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意见》(黔府发〔2013〕26号)、《贵州省“十三五”“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2017年小康寨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结合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高度重视推进美丽乡村小康寨建设对决战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的重大意义,坚持“保基本、广覆盖”的总体要求和“科学规划、统筹整合、创新推动、民事民办”的基本原则,以小康寨行动计划为指导,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村庄规划为引领,优先推进解决贫困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着力打造“道路通畅、环境整洁、生态绿色、家园秀美”的美丽乡村小康寨。
二、工作目标
为切实完成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六项行动计划投资任务,根据各县上报的2017年小康寨行动计划实施内容及投入情况,全省小康寨行动计划2017年总体目标任务:全年计划投资52亿元(其中66个贫困片区涉农资金整合县计划投资40.37亿元,非涉农资金整合县计划投资11.63亿元),覆盖建设40户以上自然村寨8600个,计划建设村内道路1.56万公里(通组路9232公里,人行步道6390公里),实施“三改三治”及庭院硬化工程30.48万户、360个乡镇垃圾收集处理、100个行政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4500个自然村寨污水处理设施、2024个行政村的公共厕所等便民设施、2166个行政村的文体活动场所及其设施、13.62万台(套)照明设施。已经实施整体搬迁和已经列入整体搬迁计划的自然村寨、列入中央财政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等有专项资金(基金)支持的自然村寨,小康寨资金不重复投入。
三、工作任务及筹资计划
(一)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
1.实施村内道路建设1.56万公里(通组路9232公里,人行步道6390公里)。责任单位:省综改办(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省移民局、省民宗委、省农委。
2.实施“三改三治”及庭院硬化工程30.48万户。责任单位:省农委、省综改办(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3.360个乡镇垃圾收集处理工程。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农委、省综改办(省财政厅)。
4.100个行政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综改办(省财政厅)。
5.4500个自然村寨污水处理工程。责任单位:省农委、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综改办(省财政厅)。
6.2024个行政村的公共厕所等便民设施建设。责任单位:省综改办(省财政厅)、省文明办、省农委。
7.2166个行政村的文体活动场所及其设施。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文明办、省综改办(省财政厅)。
8.照明设施13.62万台(套)。责任单位:省综改办(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扶贫办。
(二)筹资计划
2017年,小康寨行动计划继续按照黔府发〔2013〕26号文确定的资金筹措方案进行筹资,全年计划完成投资52亿元。一是省直责任部门统筹整合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31.46亿元,其中:省财政厅24.86亿元、省民宗委9187万元、省文明办5000万元、省农委8500万元、省扶贫办17000万元、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8800万元、省体育局5000万元、省林业厅2000万元、省环境保护厅5000万元、省旅游局2000万元、省发展改革委3568万元,整合资金由省直各部门原渠道下达。二是市(州)、县级共同整合投入20.54亿元。涉农资金整合县要充分利用好资金整合政策,发挥其资金资源整合使用效应,推进小康寨建设,助力大扶贫战略行动。
四、保障措施
(一)注重组织保障。建立完善“政府主抓、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联动机制,切实加强对小康寨行动计划的组织领导。2017年小康寨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是按各县根据脱贫攻坚规划资金整合方案填报数据确定的,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承担推进责任。小康寨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省直责任单位负责落实省级专项资金、加强业务指导、督促项目推进,市(州)负责加强工作指导、加强投入力度、加强调度督促,县级政府负主责,根据本县规划方案组织实施。
(二)注重合力推进。一是省直各部门要加大对口申请中央支持力度,在中央财政对贵州各项现有资金不减少前提下,力争有一定增长。省级各部门在接到中央转移支付或省级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后,要及时下达各地。二是各县根据中央和省关于涉农资金整合的要求,将小康寨建设项目纳入县级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切实制定资金整合方案,统筹整合使用资金,扎实有效推进小康寨项目建设。三是2017年不再新增融资,市县出资部分通过利用现行涉农资金整合政策,整合资金资源投入解决。2016年省协助市县为六项行动融资的资金已落实到县,各县融资结余资金可继续用于小康寨行动计划,重点安排用于贫困乡村项目。
(三)注重方案编制。市(县)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坚持脱贫攻坚统筹整合思路,按“保基本、广覆盖”原则,优先解决贫困村内道路建设问题;优先建设40户以上,常住人口多的贫困村寨;脱贫任务重的县,根据脱贫攻坚需要,可延伸至总人口及居家生产生活常住人口相对较多的其他村寨。
(四)注重项目建设。建立完善群众自建机制,除施工技术复杂、安全系数要求高的工程外,原则上由群众投工投劳自主建设。建设所需筹劳及占地、拆迁等由群众自行商议解决,政府足额奖励补助物资,不向群众摊派集资。涉农资金整合县项目建设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五)注重创新推动。各县要积极创新美丽乡村可持续发展模式。一是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与公益事业保障相结合的美丽乡村可持续发展模式。二是探索建立产权明晰,村民“自建、自用、自管”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管护机制,确保建成项目长期发挥效益。三是探索通过小城镇建设带动周边村寨发展的“1+N”美丽乡村建设模式。
(六)注重工作调度。年初由各涉农资金整合县填报的2017年小康寨行动计划建设任务统计数据作为省的调度依据,省继续按月进行调度分析,强调度促进度。各级要健全调度机制,加强调度数据的统计、审核和分析,做到全面、真实反映小康寨建设推进情况,避免重复建设和杜绝资金“垒大户”的浪费行为。
(七)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小康寨行动计划工作的开展,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知晓率、认同感、参与度,培育小康寨建设的内生动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小康寨建设的舆论环境和强大合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