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财监〔2017〕10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6〕43号)等规定,根据财政部监督检查工作安排,我厅通过“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随机抽取10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执业质量检查,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1.安顺宏远会计师事务所
2.铜仁市中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3.贵州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4.黔西南盘江会计师事务所
5.黔东南至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6.贵州和顺会计师事务所
7.贵州慧中会计师事务所
8.黔西南智诚会计师事务所
9.贵州恒利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10.贵州诚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贵州省财政厅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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