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农办〔2016〕46号)、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贵州省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黔财农发〔2016〕126号)及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4号)精神,按照工作程序,现将涉及非连片贫困县的12个可行项目进行备案公示(项目名单附后),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向省财政厅产业化项目处反映。
电话:0851-86860072、86860759。
贵州省财政厅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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