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规定,我厅于2016年01月28日作出准予设立贵州省鑫华铭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贵州省鑫华铭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 执业证书编号:52240002。
三、 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四、 主任会计师姓名:黄钟艳。
五、 各合伙人的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黄钟艳(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110004420001)、王海(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120100280001)。
六、 注册资本/出资总额(万元):参拾万元整。
七、 经营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六桥街道向阳路。
贵州省财政厅
2016年1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