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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关于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警示教育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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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黔财办〔2015〕30号

各市(州)、贵安新区、各县(市、区、特区)财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贵民公司、再担保公司:

  经省财政厅党组研究决定,2015年7月14日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警示教育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邀请财政部领导作警示教育。

  二、会议时间

  2015年7月14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三、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省政府大院7号楼1楼1号会议室;各市(州)、贵安新区、各县(市、区、特区)财政局分别设分会场。

  四、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参会人员。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省财校班子成员,贵民公司、再担保公司中层以上干部。

  (二)分会场参会人员。各市(州)、贵安新区财政局班子成员和处(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特区)财政局班子成员和科(股)室负责人、乡(镇)财政分局(所)主要负责人。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联系当地电信部门,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会场布置要求:

  1.分会场不设主席台,与会人员要集中、整齐就座;

  2.分会场不悬挂会标;

  3.桌面不摆话筒、矿泉水等。桌面和地面不摆放花草植物、不摆放本单位名牌。会场背景简洁、庄重,不悬挂、张贴、喷涂、书写、投影广告性及其他图案标识、文字。

  (二)请全体参会人员于7月14日上午8:45前入场完毕。

  会议期间,关闭手机,注意保持会场秩序。

  联系人:刘 挥、廖 斌,联系电话:0851-86892241,0851-86864256。

  贵州省财政厅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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