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财办〔2015〕29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贵民公司、再担保公司: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有关要求,省直目标办已将“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纳入2015年度省委、省政府专项工作,明确“对因政府网站评估考核工作不力影响我省政府网站在全国排名下滑的,将对部门或地区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6月12日,厅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对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外网)栏目内容进行补充完善的通知》(黔财办〔2015〕27号)并挂厅内网“最新通告”栏,要求各处室按照厅门户网站建设任务分工,于6月19日前将有关情况提供厅办公室和信息中心。
7月1日下午接省政府办公厅通知,国务院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组将对我省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专项检查,我厅是被检单位之一,经省政府办公厅检查,目前我厅门户网站信息更新不合格,要求我厅两日内补充达标。届时若我厅仍未达标,将按规定对我厅年度目标考核一票否决。
为顺利做好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未完成信息补充任务,造成我厅或省政府网站考核失分,影响我厅年度目标考核的处室,厅目标办在处室年度考核时比照省目标办办理。
二、请各处室、各单位认真梳理上半年开展的业务工作,抓紧撰写、提供政策性文件、会议、公告及其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信息、工作动态等信息。各处室、各单位需补充信息任务数量详见附件2,请于7月6日17:00前提供厅办公室和信息中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围绕财政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工作,及时反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要着重反映本地区、本部门深化财政改革工作的推进情况;
2.及时反映财政在保民生、促发展、支持经济建设、落实各项资金补贴的措施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工作开展情况;
3.围绕日常业务工作,及时反映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公众关注度高的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日常工作动态等。
三、此次补充完善工作由于时间紧迫,厅办公室、信息中心将各处室、各单位报送的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呈厅领导审定后统一发布。新网站改版正式上线后,仍按原规定执行,即由各处室、各单位按既定程序自行发布。
四、各处室、各单位应对报送的信息严格进行涉密审查,对造成泄密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信息后台发布地址:(略)
联系人:厅办公室 汪旨福,电话86892241
信息中心 史 慧,电话86892810
附件:1. 关于对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外网)栏目内容进行补充完善的通知(黔财办〔2015〕27号)(略)
2.2015年上半年网站建设财政信息内容任务分解表(略)
省财政厅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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