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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5年地方预算公开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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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神,全面了解地方预算公开工作情况和进展,推动地方实施透明预算,根据财政部5月15日下发《关于定期报送地方预算公开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就继续定期报送地方预算公开工作情况通知如下:

  一、定期报送统计表。

  从2015年6月起,各市(州)务必于每月第5个工作日,根据本地区(含省财政直管县,下同)截至上月底的预算公开进展情况,填报2015年地方预算公开推进情况统计表(附件1)。其中,2015年5月21日前,各地区填报截至4月底的地方预算公开推进情况统计表。

  每年1月报送上年全年预算公开情况。

  预算公开推进工作有无最新进展,均需按时填报统计表。

  二、不定期报送文字材料。

  1.各地区完成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公开阶段性工作后,或推进省级预算公开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应随时报送相关文字材料(附件2),并相应更新地方预算公开推进情况统计表。

  2.对于本地区预算公开工作中的典型做法、突出亮点、社会反响等,不定期报送专题材料。

  三、其他有关事项

  财政部对于报送材料的时效性和质量,将纳入当年地方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在测算分配相关资金时予以统筹考虑,请各市(州)务必重视此项工作。

  联系人:叶 栋0851-86821437。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市县预算公开推进情况统计表

                  2:文字材料提纲

  贵州省财政厅预算处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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