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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部属单位2015年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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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我部部属单位拟在2015年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27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收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接收对象

  本次接收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学兼优;

  3. 所学专业及学历符合职位要求;

  4. 爱岗敬业,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 能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培养的、统招统分毕业生;

  6. 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

  7. 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时间

  2015年4月2日至4月12日。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填写《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将《考试报名表》发送至拟报考单位的电子邮箱(见附件3)。邮件标题名为“报考单位名称+工作部门+姓名”。

  (三)考试时间

  拟于4月下旬进行。对符合职位要求的考生,各用人单位将择优确定考试人员名单。考试前,各用人单位将提前电话通知进入考试人员名单的考生。未进入考试人员名单的考生,不另行通知。

  三、其他

  (一)每位考生仅限报考1个职位。

  (二)考生提供的资料务必详尽、真实。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及相关部门。

  (三)考生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务必准确,期间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各用人单位。



  财政部人事教育司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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