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库[2014]435号
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现公布2014年第四季度国债发行计划(见附件)。执行中如有变动,以届时国债发行文件为准。
附件:财办库[2014]435 号附件.doc
财政部办公厅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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