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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企业合并准则补充规定——同一控制下处置子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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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办会[2014]4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会计准则委员会委员、有关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关于同一控制下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问题,我们起草了《企业合并准则补充规定——同一控制下处置子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征求意见稿)》,请你单位于2014年2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会计司。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二处  王虹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100820

  联系电话:010-6855 2527

  传  真:010-6855 2528

  邮  箱:wanghong@mof.gov.cn

  附件:

  1、《企业合并准则补充规定——同一控制下处置子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征求意见稿)》

  2、《企业合并准则补充规定——同一控制下处置子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财政部办公厅

  2014年1月2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企业合并准则补充规定——同一控制下处置子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企业合并准则补充规定——同一控制下处置子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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