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关系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开展木质房屋连片村寨消防安全改造,对全省500个50户以上农村木质房屋连片村寨实施‘水改’‘电改’”列入2024年十件民生实事。为抓好贯彻落实,省财政厅新增安排72876.48万元,积极支持开展50户以上农村木质房屋连片村寨实施“水改”“电改”工作。
一是分年度开展改造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省财政厅印发《贵州省50户以上农村木质房屋连片村寨消防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将在2024—2025年对全省889个村寨整村实施“水改”,1259个村寨按户实施“电改”,涉及群众80253户。
二是分类明确补助标准。每个村寨实施“水改”财政补助标准:50—100(含)户村寨补助70万元,100—200户村寨补助93万元,200—300户村寨补助156万元,300—400户村寨补助228万元,400户以上村寨补助264万元。每户实施“电改”财政补助标准:六类重点对象等低收入群体户补助1500元;一般户补助1000元。
三是建立资金投入保障机制。2024—2025年,省市县按照8:1:1比例安排,省级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省级财政共计补助72876.48万元,其中2024年安排34996.2万元、2025年安排37880.28万元。对以后年度新增的“水改”“电改”工作任务,市县应落实支出责任,统筹自身财力和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强化资金监管,确保民生实事落地见效。省财政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资金按照“专款专用、定期报备、按月预拨”的方式管理,按照规定时限下达资金,督促有关市县加快完成50户以上农村木质房屋连片村寨实施“水改”“电改”工作任务,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序推进民生实事落地见效、惠及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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