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为做好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严把监督管理“六个关口”,推动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加力提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严把项目“论证关”。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执行村申报、乡镇(街道)实施、县级论证、审批、资金分配等相关程序,将资金及时安排到乡镇、项目落实到村,及时启动项目实施。
二是严把资金“支付关”。对项目实施内容、联农带农、绩效目标等进行审核,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确保资金支出在预算指标控制内,落实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和政府采购,按程序及进度进行资金拨付,涉民生补助资金,严格按照财政惠农惠民“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确保惠农资金落实到位。
三是严把项目“公示关”。对县乡村三级公告公示内容和公开方式进行明确,坚决做到事先公示,事后公告。在项目计划下达后,对年度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构成、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监督电话等主要内容,通过县政府门户网、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向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严把资金“监督关”。由县级项目和资金主管部门牵头,每季度对衔接资金实施的项目,从资金拨付、项目管理、报账进度等各个环节全方位跟踪监督检查,实现监督检查措施常态化,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五是严把资金“联结关”。根据县域主导产业发展实际,衔接资金重点支持蓝莓、蔬菜等主导产业发展。通过实施产业项目,村级使用项目区群众进行日常管护,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采取土地流转、就业务工、带动生产和收益分红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确保群众充分受益,并向监测对象倾斜,联农带农富农。
六是严把项目“管护关”。麻江县切实加强扶贫资产及衔接资金形成资产的后续管理,按照“县级统管、乡镇监管、村级直管、群众监督”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人,实施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完成了7个乡镇(街道)63个村3464个项目扶贫项目资产清查、确权、登记等后续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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