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和新型工业化发展总体部署,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22〕32号)相关要求,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再次修订《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23年4月19日印发实施。
经本次修订,进一步优化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定位,更加聚焦新型工业化,更有利于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同时,将原锰渣综合利用项目资金和绿色制造奖励资金、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资金整合纳入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在绿色发展方面的支持力度。
为进一步支持工业产业发展,2023年省级财政继续加大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预算规模,年初安排预算8.89亿元,较上年增加2.89亿元,增幅48.17%。其中,用于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项目资金达1.6亿元,较上年增加1.1亿元,增幅220%,专项资金的投入,将为我省抢抓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机遇,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传统产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转型升级起到积极的推动和引导作用。
相关文件: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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