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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主动服务意识 提升社会组织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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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主动服务意识  提升社会组织满意度

                                   ——省财政厅主动为社会组织做好财政票据服务


社会组织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践行者,是我国社会经济协同管理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全省省级社会组织数量不断增长,目前已达 509家。随着我省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全面推广实施,省级各社会组织对财政电子票据开具会费收入、捐赠收入的需求日益增长。为服务好我省省级社会组织办理财政电子票据有关业务,省财政厅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全面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社会组织满意度得到切实提升。

一、主动搭建工作交流平台。为便于省级社会组织充分了解和便利获取财政票据业务办理流程,省财政厅充分利用QQ、微信等网络资源,搭建省级社会组织财政票据管理使用问题在线解决平台,设置了“省级社会组织财政票据①群”(500人)、“省级社会组织财政票据②群”(164人)等QQ服务群,落实专人负责财政票据使用答疑解惑和远程协助,让省级社会组织在申请办理财政电子票据业务过程中,最多跑一次,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结,509家省级社会组织财政票据基础和日常服务得到了有效支撑和保障。  

二、主动做好追踪提示服务。省财政厅通过动态追踪,重点关注“贵州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中法人登记证书已失效或即将失效的省级社会组织,以温馨提示的方式主动通知有关单位前来办理法人登记证书更新,改变了以前由省级社会组织打电话咨询或找上门来办理法人登记证书更新的办事流程,将被动工作变为主动服务,确保省级社会组织能够在法人证书有效的情况下随时可开具财政电子票据。通过主动追踪提示服务,省级社会组织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

三、主动宣传财政票据有关政策。省财政厅在官网登载《财政电子票据知识问答》,设立常见问题知识库财政票据专栏;在省级社会组织财政票据QQ群挂接有关文件资料;利用办公场所进行宣传,业务经办人员兼义务宣传员,主动发放有关财政票据的文件资料或提醒省级社会组织按财政票据有关规定办理。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省级社会组织对财政票据管理工作的认识,强化了守法意识,规范了财政票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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