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财政厅在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与省级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攻坚克难,有力有序推进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工作,从2019年10月开始,历时两年,圆满完成了改革目标任务。
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涉及部门多,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涉及职工切实利益等。为妥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财政厅会同省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充分论证、拟定政策,并按程序报批后,先后印发了《关于省属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资产剥离移交后人员经费保障有关事项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分流安置事业单位人员公用经费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系列政策性文件,为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提供制度经费保障。
此次改革完成109家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清理工作,对33家宾馆培疗机构、39家经营类事业单位、499家企业,以及60家拥有经营类固定资产的省级主管部门资产进行分类处置。按照剥离移交划转资产账面值统计,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涉及资产总额达7.64亿元,涉及安置人员1527人。改革工作领导重视、政策精准、措施务实,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交得出、接得住、管得好”改革目标。
一是理清了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产权关系和责任关系,切实推动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从“养人办事”转变为“养事不养人”,实现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改革目标。
二是提高了国有资产配置和监管效率。将优质资产剥离移交酒店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一方面可大幅增加国有企业资产,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带动产业整体发展;另一方面,发挥国有企业资源优势和管理优势,实现产业发展和政务服务需求的同步提升。
三是大力推动了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与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在范围上有交叉,改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相同,解决人员安置、社保接续等政策相通,此次实现了两项改革相互推动,齐头并进。
四是增加财政非税收入,有效防止权力寻租。此次改革将分散在省级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及闲置资产剥离移交省机关事务局统一监管,通过京东平台进行租赁权拍卖,有效防止权力寻租,防止腐败滋生,同时也实现资产租赁收益的大幅增长。
目前省国资委已组建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联合工作组,负责继续推进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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