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省开展县及县以下财政监管专项整治工作以来,铜仁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采取“四措并举”的工作方式,狠抓责任落实落地,积极推进财政监管专项整治。
一是夯实主体责任,做到以上率下。
铜仁市有关领导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各县(区)财政及时召开财政监管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暨警示教育大会。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按要求成立工作专班,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股)室负责人任成员。同时,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动员部署及业务培训,通过明确责任、层层传导、以上率下的路径,推动“财政监管专项整治”在全市深入开展。还通过建立健全财政监管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是严格时间节点,实现稳步推进。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铜仁市分别于8月10日至31日、9月1日—9月25日开展自查和交叉检查。各环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对标对表上级要求,合理安排检查时间和工作任务。从制度政策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对各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关注财务室、支付局、乡镇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内控管理、会计核算等高风险环节。对县本级及乡镇财政分局进行全覆盖检查,通过对照方案检查内容,逐步逐项进行查看、记录、取证,确保不遗漏,及时梳理出问题台账后现场反馈被检查单位,并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时整改。
三是深化督促指导,严抓工作实效。
自查阶段,组织抽调力量,成立县级督导组,分别对辖区内各乡镇财政分局及局机关股室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察督导,指导各责任部门做好自查自纠,及时帮助发现、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效保障了县级财政系统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交叉检查阶段,成立两个市级督查组,对各组检查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确保交叉检查工作落实到位。
四是强化问题整改,巩固整治成果。
针对自查和交叉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认真研究分析,查找形成原因,完善监管手段,及时堵塞漏洞。同时,以“财政监管专项整治”为契机,坚持常抓不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构建治根本、管长远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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