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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全力保障推进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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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把红色村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示范带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深入扎实开展,以红色精神的传承赓续不断激发广大群众创造美好幸福生活的磅礴力量,夯实筑牢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决定2021年在我省选择23个红色村开展推动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为此,省财政厅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会同省委组织部全力保障推进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工作。

一是联合印发实施方案。为高质量推进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工作按照规划编制、组织实施、评估验收和总结推广四个阶段推进,重点围绕全力抓好规划编制、积极整合资金资源、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加强运行管护、建强红色村党组织、深入挖掘红色文化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七个方面的建设任务贯彻始终,抓深抓实,落地见效。

二是积极参与实地调研。按照工作安排,省财政厅积极参与省委组织部组织的推动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调研任务,分别赴毕节市赫章县、金沙县和七星关区等试点村进行实地调研,紧紧围绕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传统,充分依托红色资源,全面加强村党组织建设,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开展深入调研,指导试点县认真做好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工作。

三是认真审核村级方案。按照县级要逐村编制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目标任务、主要内容,进度安排、资金安排及使用方向等要求,配合省委组织部对全省23个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把关,并提出审核意见。

四是全力筹措财政资金。“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年初,省财政厅提前将中央支持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资金9200万元下达各地。同时,根据实施方案“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每个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要求,省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厅机关相关处室召开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资金筹措协调会,按照用途相近、能整尽整的原则,认真梳理能够用于红色美丽村庄建设的相关项目资金,并适时根据省委组织部提供的项目清单,全力保障财政资金落实,确保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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