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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财政局严守“四关”加强政府采购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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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工作实际,龙里县财政局通过严守“四关”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确保全县政府采购活动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一是严守审核关,规范政府采购文件编制。

重点审核采购文件中是否将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是否设置特定金额业绩合同作为评审因素;是否通过将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是否将资格条件作为评审因素等。截至目前,共审核政府采购文件56件。

二是严守备案关,强化采购项目备案管理。

根据2020年12月31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5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60万元及以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类项目要在龙里县政府采购审批系统备案管理,截至目前,共审核政府采购备案项目102件。

三是严守信息关,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采购人负责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公开政府采购项目公告(采购需求公告、采购公告、更正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中标公告)、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结果等项目信息。实现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提升政府采购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截至目前,通过审核并公开各类政府采购公告共计202件。

四是严守投诉关,强化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处理。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督促指导采购人、代理机构做好政府采购质疑受理答复工作,规范做好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截至目前,龙里县财政局依法依规处理政府采购投诉3件,并及时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投诉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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