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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财政局“三部曲”做好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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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加强社保基金制度化、科学化管理,切实发挥社保资金保基本民生、促进社会稳定作用,安顺市(市国资局)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通过“三部曲”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管理。

一、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制度建设。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健全完善各项社保资金管理规章制度,按照制度要求依法筹集和使用基金,资金收入与支出全程量化监管,做到各项基金应收尽收、社会保险待遇按时发放。

二、严格社保基金预算编制,加强财务管理。

按照《预算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社保基金收支情况的分析预测,强化社保基金收支预算,严格编制基金决算,准确反映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不断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和决算执行效果。同时,坚持社保政策与财务制度相结合,统一规范基金专户的科目设置和核算内容,对各类社保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户核算、专款专用;建立会计与出纳岗位分设、内部岗位之间相互约束、建立定期与银行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账机制。

三、加强部门合作,召开社保基金专题工作会议。

为保障社保基金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积极与相关业务部门加强沟通合作,召开社保基金专题工作会议,明确以下工作要求:一是进一步做好原始凭证传递,原始凭证从业务主管部门发起编制至市财政局,应明确记载原始凭证编制人员、传递过程中各经办人及时间,传递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天;二是在原始凭证传递过程中若涉及使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科目,应明确使用的会计科目及金额;三是加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处理信息共享,后位会计人员对前置会计人员会计处理认为不妥的,应及时加强沟通,共同明确一致的会计处理并记载。四是加强报表差异分析,市财政局每月20日前对各险种上月会计报表进行分析,及时查找出市社保局、市医保局与财政基金报表差异金额及形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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