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兴义市财政部门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战略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投入保障到位、政策落实到位、监督管理到位、职能发挥到位。
一是持续加大乡村振兴资金投入,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21年,认真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农业农村、水五、扶贫等相关部门,争取乡村振兴资金。
二是设立乡村振兴专项,全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把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放在优先地位。
三是加强资金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效益。建立健全以结果导向配置涉农资金的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管理涵盖所有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推动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明确绩效目标,执行中强化绩效监控,执行后开展绩效评价,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切实加强扶贫、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民生资金监管。
四是建立扶贫资金实时动态监控机制,依托动态监控平台建立扶贫资金总台账,将用于脱贫攻坚的财政资金全部纳入台账,实行精细化管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让农民群众依法享有知情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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