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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财政局落实减负政策助力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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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贯彻落实减负政策。

六盘水市财政系统认真落实“减到位”“降到位”“征收足”要求,杜绝搞变通虚收空转等违规征收问题,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降费政策。全面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2020年,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共降费0.14亿元。

二是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役打响以来,市级财政立足本职,坚持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发展,聚力聚财确保中小企业有序复产、重点项目按时复工。截至目前,兑现规上工业企业274户、规下工业企业141户复工复产奖补资金590.3万元;争取煤层气开发利用奖补资金4080万元,惠及73家煤矿企业;争取电煤奖补资金4475.66万元,惠及12家煤矿企业和3家供电企业;兑现65万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奖励2020年一季度销售额拉动行业增长、对行业贡献大的50家限额以上商贸单位;兑现限额以上商贸单位发展扶持奖励资金104.5万元,支持鼓励全市商贸经济上台阶、上水平、上规模;预算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拨付1469万元奖补资金支持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规模,新增担保业务88户、金额5.06亿元,在保业务186户、金额10.57亿元;出台《六盘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减免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减免739户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1377.53万元。

三是依策助企轻装上阵。

认真落实降低增值税税率、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等政策,出台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的税费减免措施,对受疫情影响符合困难性减免条件的企业,由市县财政按比例留存部分,给予企业2个月所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全额补贴,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依法延长不超3个月缴纳税款,可缓期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不断为企业复工复产积聚新动能。

四是激活企业发展动力。

认真贯彻落实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做好疫情防控好政策,制定出台支持复工复产企业融资担保的支持措施,对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企业办理银行贷款的,由市级财政给予每户不超60万元50%奖励;对省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疫情防控期间新生效银行贷款,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给予期限不超1年50%贴息。同时要求市县两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放宽融资担保要求,对新增担保贷款担保费率降到1%,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给予期限不超1年1%担保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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