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财政局采取“五措施”压实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加强预算编制,坚持制度创新。加强部门预算编制,细化预算项目,把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涉及到干部职工利益的支出全部纳入预算予以保障。打破预算固化项目,全面实施零基预算。不断规范财政资金支付审批行为,结合实际,起草了和正在起草《天柱县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分成管理暂行办法》《天柱县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修订《天柱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提高办事效率,减少中间环节,保障资金安全。
二是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会计基础工作,防范资金风险,对预算单位违规借入、借出资金和国家公职人员借用财政资金情况,以及会计记账、违规支付、印鉴管理、会计人员到岗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单位及时整改。认真整改落实州委巡查组对我县财政工作巡查存在的问题,全面清理编外人员,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确保所有问题挂单销号。
三是强化绩效管理,确保资金高效使用。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事前绩效评估实施细则、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实施细则、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等,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建设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资金闭环管理机制。制定绩效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实施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搭建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民政部门预算绩效指标体系,规范绩效目标设定。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用活用好财政惠农补贴统发和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管系统。强化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做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推进绩效评价与资金分配挂钩,把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加大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跟踪问效的力度,及时清理退出政策到期、绩效低下的预算项目。
四是坚持效益优先,全面加强预算执行。按照“六保”原则,积极向上级汇报对接,统筹调度和整合县级财政资金,精准投向精准脱贫、疫情防控、风险防范、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优先保障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有序实施,确保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刀上、花在关键处。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抗疫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等直达资金支出力度。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对项目实施进度慢、预算执行不好的在次年预算中减少或不再进行安排。
五是压实廉政责任,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局班子成员和股室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召开全县财政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安排落实全年工作任务,签订《2020 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层层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抓住“关键少数”,领导班子和股级干部示范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调整和充实股室人员,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养,提拔和使用年轻干部,不断增强为财政服务的本领,切实做到勤政廉政、担当作为、善作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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