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培育“四转”工程是遵义市推动经济发展作出的一项重要举措和重点工作,对做大全市经济规模,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意义重大。为加快推进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四转”工程,遵义市级财政加大财政政策扶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切实落实各项支持企业发展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推动全市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一是落实“3个15万元”财政补助政策,扶持微型企业发展。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2〕7号)“3个15万元”财政补助政策,按照“省、市、县7:1:2比例分担财政补助资金5万元”规定,2020年预算安排扶持微型企业市级配套资金1375万元,并督促县级匹配资金到位,及时兑现15万元的税收奖励政策,扶持微型企业发展。
二是安排新增规模企业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壮大。2020年预算安排新增规模企业专项资金300万,以每户企业5万元标准对新增规模工业企业进行奖励。
三是加大科技创新资金投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提升发展质量。今年市级财政投入科技创新资金3600万元,联合市科技局探索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市场创新体系,对涉及行业发展、社会民生的关键共性技术、短板瓶颈技术予以支持,鼓励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大技术开发、新技术应用推广和新产品开发力度。
四是落实财政融资政策缓解企业融资难题。贯彻落实推广“黔微贷”“贵园信贷通”“贵工贷”等扶持中、小微以及工业、园区企业发展省级融资政策,强化对企业的信贷扶持,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问题。
五是积极对接中央、省级扶持企业政策,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加强向上的沟通与对接,配合主管部门研究用好政策,加强对项目申报的指导和服务,提升申报项目质量,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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