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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财政局立足实际  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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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安顺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六稳”“六保”工作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一是大力支持企业复产稳产增产。制定《支持安顺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产增产措施》,采取降成本、减费用、推项目、促转型等方面八条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产增产的政策措施。出台《支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指南》,通过减免房租、转变经营方式、贷款贴息、降低或缓交社保费用等方式支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复工复产。继续预算安排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非公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260万元,下达鼓励和支持批零住餐类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奖励资金71.25万元。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我市企业发展,促进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加快企业项目财政资金支出进度。贯彻落实有关支持民营企业的融资政策。积极推进市级“创业贷”融资工作开展,企业申请贷款5568万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切实筹措安排符合我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奖励条件的企业的奖励资金,下达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奖励资金282.83万元。

二是大力支持政府扩大投资。针对专项债政策,积极会同发展等部门编报项目,提高成效,目前争取到专项债30亿元,涉及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城市供水、医疗卫生、职业教育、水利、人工智能、旅游等领域30个项目,项目总投资188.57亿元。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加强专项债管理,有效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扩大有效投资,拉动经济增长,让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同时,加快安六铁路、城市黑臭水体等重大项目实施,拨付预算内投资5亿元。

三是大力支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认真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目前,市级财政拨付就业补助资金7207万元。认真落实国家各类社会保障待遇政策。及时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33898万元,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29735万元、下达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112847万元。全力保障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优抚对象基本生活及医疗待遇落实,确保养老金按时发放。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费“减免缓”政策。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截止5月12日,已为3216家正常缴费企业减免社保费用1.54亿元;为50家企业办理缓缴社会费相关手续,缓缴315.52万元。预计2020年企业稳岗补贴返还6358万元,有力扶持企业复工稳岗。

四是大力支持实施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疫情期间出台的一揽子有针对性减税降费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1—4月,税收减免7.71亿元,其中疫情影响减收3个亿。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涵养和培植财源,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五是大力支持脱贫攻坚。2020年,市级财政统筹安排扶贫资金3.4亿元。争取到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91亿元。争取到青岛市财政援助资金3.42亿元。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助推农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我市计划涉农资金整合资金规模13.42亿元,目前,已完成整合资金规模6.78亿元,完成资金支出2.15亿元。发挥财政金融杠杆作用,实施财政金融扶贫。目前全市绿色产业扶贫投资基金项目133个,投贷额134.56亿元。市级财政安排178个深度贫困村扶贫产业子基金贴息资金720万元。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保障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下达农业保险配套资金652.1万元。同时,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提高扶贫资金绩效。

六是大力支持保基本民生和保基层运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批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关于过“紧日子”的各项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过苦日子”思想,在预算编制时优先统筹安排保基本民生和保运转支出,做到应保尽保,2020年市级财政民生配套支出安排4.69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全面落实中央、省和市各项民生支出,落实部门单位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全力保障基层运转。强化预算约束,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集中财力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加强“三保”支出风险管控。切实压实县级财政主体责任,兜牢县级“三保”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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