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以及市委、市政府对清欠工作的要求,确保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应清尽清,清镇市财政局一是与工信局等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制定切实可行的清偿方案;二是强化财政的资金统筹作用,采取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尽量将节省资金统筹用于偿还欠款、对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范围的账款抓紧化解优先安排偿还、对项目已落实财政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依法合规解决拖欠问题,多渠道多方式落实清偿资金来源,提供资金保障;三是大力督促各部门、本级国有企业根据清欠目标和计划分类清偿应付民营企业账款,加强对拖欠账款行为的监督惩戒。
通过各部门协同努力,截至2020年4月30日清镇市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还款率达到100%,提前8个月实现了省清欠办确定到今年年底前无分歧剩余账款应清尽清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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