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控预算执行风险,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毕节市七星关区国库支付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审核管理暂行办法》。
《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审核管理暂行办法》分别对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支付计划、审批流程及审核内容进行了规范。中心审核股室根据预算单位送审用款计划业务申请,依据预算单位报送用款计划经济分类功能分类科目内容及政府经济分类科目,核对用款计划进行审批。对用款计划申请中出现经济分类功能分类科目内容及政府经济分类科目有异常的作出了明确要求:出现此类情况,预算单位须提供审核签章完整的“报账票据汇总单”扫描件佐证后,审核股室审核人员方予以审批;预算单位工资用款“支付审核申请”与上月送审变动差异超过10%,应提供“工资变动差异表”扫描件佐证后,审核股室审核人员才能审批。对异常审批监督,《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审核管理办法》中规定,对审核异常退回重新补充更正的预算单位用款计划业务申请,进行差错台账登记,每季末对连续出错或累计超过五次的预算单位进行全区工作提示,每半年七星关区国库支付中心稽核股依据预算单位出错工作提示,抽取3至5户进行内控制度及会计核算业务核查。年终对出错数量最多、金额最大的前3名预算单位进行全区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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