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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多措并举切实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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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部署,贵州省安顺市财政局采取一系列防控措施,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资金保障。

一、启动政府采购绿色通道

对采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货物、工程和服务实行紧急采购,按特事特办原则,简化审批程序,切实提高政府采购的工作效率。一是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转发各县区《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及救治设备政府采购方面工作。二是做好各县区疫情防控采购指导指导工作。加强应急车辆、医疗设备等物资的政府采购工作,疫情防控紧急采购工作由采购单位负责,采购进口物资无须审批,无须执行政府采购流程。确保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及时采购,提升医疗救治水平。

二、落实经费保障政策

积极主动对接联系市卫健局、市医保局等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相关工作,及时将相关医疗保障财政补助政策文件转下达各县区,保障患者救治及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落实。一是按照《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的通知》(黔财社[2020]3号)文件落实确诊患者救治费用补助、落实参加防治工作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工作补助、落实医疗卫生机构防控工作所需的专用设备、试剂等补助及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性经费。二是落实救助政策,减轻患者负担。经报市政府同意,与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转发《省医疗保障局 省保障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证公正的补充通知》,对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实施综合保障,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所需资金省级补助60%,市级补助8%,县级补助32%。

三、加强资金保障,及时安排拨付资金

安顺市财政局制定了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应急保障预案,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统筹自身财力,以及中央和省级下达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补助资金,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资金保障。

为减轻医疗机构垫支压力,对安顺市9家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启动医保资金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专项预付,预拨医疗保险基金1800万元。

安顺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主动作为,加强资金统筹,统筹安排好上级补助资金和本级财政预算经费,同时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切实履行好经费保障职能。督促县(区)及资金使用部门强化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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