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花溪区“村财乡代管”报账指南(试行)>的通知》(花财通〔2019〕8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村财乡代管”报账效率,黔陶乡“培、发、提”三字诀做好“村财乡代管村用”培训工作。
“培”即召开工作培训会。黔陶乡在乡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了2020年“村财乡代管村用”工作培训会。各联系村(居)领导、包村(居)干部,各村(居)支书、主任以及报账员,乡财政分局工作人员4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会上,财政分局负责人周莉同志用PPT及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大家详细讲解了报账要求、注意事项以及实际事例等,进一步增强了与会人员的理论水平,起到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发”即发放学习资料。乡财政分局向与会人员发放《中央八项规定》《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加班误餐补助开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花人社通〔2019〕88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村财乡代管村用”工作实施方案和花溪区关于规范村级财务“村财乡代管村用”工作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花府办发〔2013〕125号)、《关于印发<花溪区“村财乡代管”报账指南(试行)>的通知》(花财通〔2019〕81号)等文件,以便于快速查找学习。
“提”即提要求抓落实。一是各村(居)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花人社通〔2019〕88号)、(花府办发〔2013〕125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执行好报账制度;二是各联系村(居)领导、包村(居)干部要监督好本村(居)的财务经费使用,做到情况清、流向明;三是乡财政分局要严格把好资料审核报账关,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监督指导好各村(居)相关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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