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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政策简本|国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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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马场坪瓮福工业园区。

一、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国资国企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1.到2018年,省、市、县国资监管制度和基础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基本建立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到2020年,国有企业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国有资本布局和现代企业制度更趋合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与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全面适应。

2.坚持党的领导,提升政治站位。坚持突出重点,增强监管效能。坚持权责统一,精准履行职责。坚持放管结合,释放企业活力。

3.加强出资人监管。实施科学分类监管,分类改革,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提升监管效能。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实现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实现党管干部与市场化机制相结合。强化战略规划与投资引导,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严控短贷长投,防止重大违规投资,防范投资风险。完善财务监督管理,对重要经济活动进行重点监管,建立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强化债权债务管控,加强投融资预算管理,控制举债规模,防止违约风险。控制防范各类风险,定期了解,加强分析防范,动态调整管理策略。规范履职行为,建立重大决策事前报告、定期述职、履职行为管理、考评和奖惩等制度。强化国有资本收益考核,与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酬挂钩。

4.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优化监管流程,深入推进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定期轮岗,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突出资本运营,提高监管效能。加强章程管理,明确治理主体的职权与履职程序,发挥章程作为企业内部宪章的作用。强化激励约束,实现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联动,发挥考核导向作用。突出资本运营,在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培育壮大一批大企业大集团,助推产业聚集和转型升级。

5.健全监督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健全审计监督体系,实现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监督全覆盖。发挥纪检监察利剑作用,狠抓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腐败案件,落实“两个责任”,实行“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建立监督会商机制,加强出资人监管、审计、纪检监察和巡视工作会商,加强统筹,提高监督效能。

6.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监督责任落实,加大国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力度,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查办违规经营导致的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案件。改进自我监督问责,完善内部问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强化监督队伍履职保障,严格工作责任追究。

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

1.到2022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国有企业综合实力、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

2.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划分国有企业类别,界定国有企业功能,动态调整;推进商业类和公益类国有企业改革,实施分类考核。

3.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发挥其平台作用,促进资本流动,提高运营效率。

4.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稳步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

5.完善国有企业多渠道资本补充机制。明确国有企业资本补充条件、标准和渠道,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

6.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通过合并、划转、增资、分离等多种方式,推进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的国有企业深度整合重组,优化配置,形成一批在产业发展中具有影响力的领军企业。

7.加快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多渠道盘活各类资金和资产,积极稳妥化解企业债务形式形成的地方政府存量隐形债务。

8.聚焦主业加强投资管理。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围绕企业功能定位、发展规划、产业板块、新旧动能转换等内容核定主业,强化投资管理,防止违规投资。

9.加强参股企业国有股权管理。运用法治化方式,认真履职,加强引导,参与章程制定,选强配优选派人员,加强对参股企业财务和重大事项监督。

10.推进公司制股份改革。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整体改制、分拆改制、分立改制、联合改制等形式实现上市,加快国有资产资本化、证券化进程。

11.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明确各治理主体的治理权限。

12.健全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履行选用程序,逐步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对经理层实施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13.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强化全员绩效考核,收入能增能减,实施差异化薪酬制度。

14.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企业各类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制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

15.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发挥章程治理的统领作用,深化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省属企业全面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

16.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以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为主要目标,分类分层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17.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改制。

18.鼓励国有资本投资入股非国有企业。在重点领域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19.探索实施优先股、国家特殊股制度。允许将部分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保证国有资本在特定领域的控制力。

20.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坚持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立足增量、不动存量、同股同价、现金入股、以岗定股、动态调整等原则,通过试点稳妥推进员工持股。

21.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聚精会神抓好党建工作,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22.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党组织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23.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人才队伍。严把选人用人标准和程序,从严培养选拔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加强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着力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党务工作人才队伍。

24.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围绕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全面推行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

25.抓好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建立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与企业考核等挂钩,实行“一案双查”。

26.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明确监事会、审计、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以及法律、财务等部门的监督职责,完善监督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

27.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整合出资人监管、监事会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监督力量,建立监督工作会商、核查、移交和监督意见反馈整改机制,提高监督效能,形成监督工作闭环。

28.加强社会监督。完善国有资产和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建立贵州国资监管云平台,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29.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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