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 | 《贵州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 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解读回应 > 文字解读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3673801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2-10-10 17:44:33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部门解读 | 《贵州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 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部门解读 | 《贵州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 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字号:[ ]  [关闭]


一、出台背景

2017年,省财政厅制定印发了《贵州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黔财金〔2017〕41号),为我省农业保险保持健康高速发展、助推脱贫攻坚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2021年,为进一步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推动农业保险加快高质量发展,财政部制定印发了《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21〕130号),同时我省印发了印发《贵州省2021-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黔财金〔2021〕23号)。2022年,为加强我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农业保险信息化服务水平,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服务保障粮食安全,助力乡村振兴,制定印发了《贵州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黔财金〔2022〕31号)。

二、主要内容

农业保险工作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实行财政支持、分级负责、预算约束、政策协同、绩效导向、惠及农户的原则。

(一)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补贴政策

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范围,分为中央补贴险种和地方特色险种。

一是中央补贴险种保费补贴由中央、省、市、县财政分产业、按比例分别承担。种植业保险财政补贴占总保费的85%,按照中央45%、省级25%、市级4.5%、县级10.5%的比例承担);养殖业保险财政补贴占总保费的85%,按照中央50%、省级25%、市级5%、县级5%的比例承担;公益林财政补贴占总保费的100%,按照中央50%、省级30%、市级6%、县级14%的比例承担;商品林财政补贴占总保费的85%,按照中央30%、省级30%、市级7.5%、县级17.5%的比例承担。

二是地方特色险种财政补贴占总保费的70%,按照省级40%,市级20%,县级10%的比例承担。每年按照有关规定,向中央财政申请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市县开展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

(二)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方案设定

一是承保机构在拟定农业保险条款和费率是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条款应通俗易懂表述清晰,合理设置赔付标准,不得设置绝对免赔和保底赔付,切实维护投保农户合法权益。

二是传统的种植养殖险种的保险责任要覆盖我省主要的自然灾害、重大病虫鼠害、动物疾病疫病、意外事故等风险,将野生动物毁损纳入中央补贴险种保险责任,同时可探索将价格、产量、气象、收入等纳入地方险种保险责任。

三是在保险金额的确定方面,原则上种植业保险为保险标的生长期所发生的物化成本,养殖业保险为保险标的生产成本(可包括部分购买价格或饲养成本),森林保险为林木损失后的再植成本。

四是明确地方特色险种的保险费率原则上不超过8%。

(三)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管理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各级财政应将本级应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列入年度预算。保费补贴拨付按照预算管理体制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一是中央及省级配套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给承保机构,市、县财政部门按照“分批预拨、按季补贴、年度结算”的制度,根据农业保险承保进度及签单情况,及时向承保机构拨付市级和县级财政保费补贴配套资金。

二是各级财政部门在向承保机构拨付保费补贴资金时,要求承保机构提供保费补贴资金对应业务的保单级数据,并由向承保机构拨付保费补贴资金的各级财政部门至少保存10年。相关保单级数据要做到可核验、可追溯、可追责,各承保机构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三是各地区按要求编制当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申请、上年度农业保险资金结算及上年度农业保险补贴综合绩效评价等报告,按时上报。

(四)进一步规范承保机构管理

一是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补贴险种承保机构遴选、考核等相关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优胜劣汰的原则,公开遴选承保机构,提高保险服务水平与质量。

二是承保机构要履行社会责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兼顾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与质量。

三是承保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计提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按照时限要求上报上一年度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四是不得引入保险中介机构为农户与承保机构办理补贴险种合同签订等有关事宜。

(五)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措施

一是承保机构要提高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服务质量,切实维护投保农户合法权益。充分利用政府基层部门,采取多形式的方式开展承保出单。建立补贴险种协保协赔制度,设立协保员,协助承保机构开展承保、理赔等工作。

二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省统一的查勘定损工作标准,对定损办法、理赔起点、定损流程、赔偿处理等具体问题予以规范,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支付保险赔款,确保赔款直接到户。

(六)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

按照相关规定对各地区、各承保机构进行考核评价,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机制,定期或不定期自查本地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对骗取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理。

三、重要意义

截止2022年8月,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为164410.04万元,同比增长14.56%,累计为781.00万户次农户及各类农业生产组织提供风险保障1667.86亿元,累计向22.39万户次投保农户支付赔款70151.46万元,同比增长8.29%,案件结案率为88.9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文件原文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