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3284644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2-08-26 17:31:50 | |
文 号: | 无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部门解读 | 关于《贵州省公路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
2022年8月24日,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了《贵州省公路资产管理办法(试行)》(黔财资〔20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便于有关单位更好地理解《管理办法》内容,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作如下政策解读:
1.《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的十九大以来,我省公路建设取得显著成绩。截至2021年末,全省公路通车里程20.72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突破8000公里,资产规模同步快速增长。“十四五”期间,将深入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发展智慧交通,形成互联互通、更加畅通的公路交通网。为加强和规范公路资产管理,健全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亟需结合实际制定贵州省公路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公路资产管护职责,加强和规范公路资产全流程管理,切实促进公路事业发展。
2.《管理办法》的总体结构和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管理办法》共10章,47条,包括总则、公路资产形成、公路资产管护、公路资产处置、公路资产预算管理、公路资产基础管理、公路资产信息化管理、公路资产报告、监督检查、附则等。《管理办法》适用于贵州省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对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的公路资产的管理活动,其中对经营性公路和专用公路资产有规定的,适用于经营性公路和专用公路资产管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管理办法》如何明确财政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管护单位之间的管理职责?
答:《管理办法》从制度制定、组织实施、全流程管理、资产报告、监督检查等方面,分别明确了财政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管理维护公路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在公路资产管理中的责任,构建分工明确、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对于经营性公路,考虑到目前大多由公路经营企业入账,未在行政事业单位账上反映,《管理办法》明确管护单位负责填写其所管理维护的公路资产的信息卡,省级交通运输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负责填写经营性公路资产的信息卡。
4.《管理办法》对公路资产的形成是如何规定的?
答:《管理办法》规定公路资产的形成应当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畅通、保护环境的原则,形成方式包括建设(含新建、改建、扩建,下同)、受让、移交等。明确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受让、移交应有利于提升公路管理服务水平和理顺公路管养事权。
5.《管理办法》对公路资产的管护是如何规定的?
答:《管理办法》要求管护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路资产管理责任制,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家底清楚,账实相符。明确要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实现推迟和减少大中修工程的需求,延长公路使用寿命,降低全生命周期的养护成本。强调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管护单位要切实盘活存量公路资产,加强存量资产的运营管理,充分发挥路网效益。
6.《管理办法》对公路资产的处置是如何规定的?
答:《管理办法》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管护单位应当根据履行职能、事业发展需要和资产使用状况,经集体决策和履行审批程序,按规定处置公路资产。因机构改革或者部分职能、业务调整等移交公路资产的,管护单位应当根据改革方案及公路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公路资产调整、划转手续。以市场化方式处置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公开竞争方式进行。
7.《管理办法》对公路资产预算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答:《管理办法》秉承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理念,对公路项目预算、收入管理、决算要求、绩效管理以及债务风险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按规定编制公路建设和养护项目相关支出预算,加强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建立新增公路建设项目、公路养护预算与资产存量、绩效评价结果的挂钩机制。强调各级政府在投资建设公路时依法落实资金来源,加强预算约束,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同时,明确公路资产处置和公路附属设施出租、对外投资形成的收入,属于政府所有的部分,应当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和国库集中收缴管理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8.《管理办法》是如何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相衔接的?
答:《管理办法》充分反映公路资产自身特点和内在规律,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一般规定,以及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针对公路基础设施确认、核算、报告等规定。强调对于无法取得与存量公共基础设施初始购建有关的原始凭据且在首次入账前未要求或未进行过资产评估的,单位应当按照《贵州省普通公路公共基础设施重置成本标准》确定存量公共基础设施的初始入账成本。《管理办法》明确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公路资产清查,涉及公路资产清查结果和相关公路资产核实事项,应按规定报批并根据审批结果及时调整资产账务信息。
9.《管理办法》对公路资产信息化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答:《管理办法》强调依托财政部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息系统对公路资产进行登记管理,建立公路资产全流程动态管理机制,形成管理闭环。要求管护单位根据统一的数据规范格式,对公路资产进行信息化管理。要求建立公路资产数据与交通运输行业数据共享机制,满足公路资产管理、 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报告需要。
10.《管理办法》是如何全口径反映公路资产管理情况的?
答:《管理办法》规定管护单位应当贯彻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要求,将本单位公路资产管理情况纳入本单位财务报告、国有资产年度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并对资产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强调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数据核实工作,确保全省行业资产数据准确、真实和完整。明确财政部门要将公路资产管理情况纳入年度国有资产报告,并根据同级人大常委会对国有资产报告的审议意见,组织整改落实工作。
11.《管理办法》对公路资产的监督检查是如何规定的?
答:《管理办法》规定各级财政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公路资产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确保信息更新及时,依法维护公路资产的安全、完整。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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