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机构备案
申请注销资产评估机构应具备什么条件?需要什么资料?
发布时间: 2024-09-12 来源信息: 贵州省财政厅
一、《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已完成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或者分支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省级财政部门予以注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一) 注销工商登记的; (二)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 主动要求注销备案的。 第三十三条 注销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资产评估业务档案,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资产评估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妥善保存。 二、注销备案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注销工商登记的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材料; 2.交回原取得的资产评估资格(备案函); 3.资产评估业务档案保存方案。 (二)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1.吊销相关证明材料; 2.资产评估业务档案保存方案。 (三)主动要求注销备案 1.注销备案书面申请; 2.注销证明材料; 3.工商营业执照; 4.交回原取得的资产评估资格(备案函); 5.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转所或转为非执业等证明材料; 6.资产评估业务档案保存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