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机构备案
申请注销资产评估机构应具备什么条件?需要什么资料?
发布时间:
2024-09-12
来源信息:
贵州省财政厅
一、《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已完成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或者分支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省级财政部门予以注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一) 注销工商登记的;
(二)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 主动要求注销备案的。
第三十三条 注销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资产评估业务档案,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资产评估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妥善保存。
二、注销备案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注销工商登记的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材料;
2.交回原取得的资产评估资格(备案函);
3.资产评估业务档案保存方案。
(二)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1.吊销相关证明材料;
2.资产评估业务档案保存方案。
(三)主动要求注销备案
1.注销备案书面申请;
2.注销证明材料;
3.工商营业执照;
4.交回原取得的资产评估资格(备案函);
5.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转所或转为非执业等证明材料;
6.资产评估业务档案保存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