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机构备案
对资产评估机构股东(合伙人)有哪些要求?
发布时间:
2024-03-19
来源信息:
贵州省财政厅
解答: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规定:
(一)合伙形式的评估机构,应当有两名以上评估师;其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二)公司形式的评估机构,应当有八名以上评估师和两名以上股东,其中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三)评估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为两名的,两名合伙人或者股东都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
二、《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一)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指定一名取得资产评估师资格的本机构合伙人或者股东专门负责执业质量控制。(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加入资产评估机构,并且只能在一个资产评估机构从事业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与资产评估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社会保险缴纳关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人事档案存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