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机构备案
省外的资产评估机构入黔承接业务,需要办理备案登记吗?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
2021-09-02
来源信息:
网民咨询
根据《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资产评估业务,除应当遵守独立性原则和资产评估准则规定的资产评估业务回避要求,不得受理与其合伙人或者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的业务以外,依法不受行政区域、行业限制。省外资产评估机构入黔从事资产评估业务,该资产评估机构需到营业执照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取得资产评估资格,方可入黔从事资产评估业务,不需要到我厅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