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黔财非税〔2015〕29号)和《关于开展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情况重点抽查工作的通知》(黔财非税〔2015〕30号)安排,省财政厅2015年9-11月组织了全省非税收入管理情况检查工作,并对部分省直单位和市、县进行了重点抽查。
通过检查发现,大多数单位能够重视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积极贯彻执行相关财政政策,不断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同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集中表现为: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特别是单位账户中财政性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对集中汇缴的部分收入,不按规定的解缴程序上缴,不录入、不核销有关财政票据;贯彻落实《贵州省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60号)不到位;个别单位坐支、挤占非税收入;乱用、串用财政票据;对停征的收费项目超期征收;将不属于非税收入的资金上缴财政,虚增财政收入等。
针对以上问题,省财政厅正责成相关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对其中违反规定的情况予以责任追究。下一步将在指导市县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强化罚没财物管理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全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以上问题,高度重视、举一反三、主动查摆、积极改进,切实提高本地本部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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