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龙里县财政局高度重视涉农整合项目资金管理,统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15988.62万元,安排项目88个,严格按照《贵州省涉农整合绩效考评办法》使用资金,同时制定并按照《龙里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做好“四个坚持”推进绩效考评相关工作。
一是坚持统筹规划,确保按时下达。通知各项目实施单位今年2月编报项目实施方案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审核批复,县财政局在收到上级下达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后,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合行文,在30日内下达本级资金文件,同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主动对接项目实施单位将项目基本信息,资金规模、报账进度及时录入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确保每一笔资金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二是坚持公示公开,打造阳光财政。县级在收到上级资金文件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公示,镇(办)、村级在项目启动和报账前在镇村两级进行公告公示,项目公示率达100%,让涉农整合项目进入社会公众的监督视野之中,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率和知晓率。在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中,及时对项目名称、项目实施范围用途、项目投资情况及项目产生的效益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三是坚持定期调度,逐级压实责任。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年末实施方案报备后,坚持一周一调度,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报账进度,每月按时向省州报送项目报账进度,每季度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检查指导,重点看看资金的拨付、使用、结余情况;项目实施、验收报账是否符合政策和程序;看项目档案资料是否收集完善归档。截止10月底已开展检查3次,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资金拨付不及时、公开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有关单位对照问题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切实保障扶贫政策落实到位,确保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全和效益发挥。
四是坚持实时监督,注重实际成效。严格按照《贵州省涉农整合绩效考评办法》要求,通过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资料的查阅、实地查看和个别访谈等方式,对2020年已经完工的项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效果及时进行绩效评价,填写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和自评表,做到资金安排到位、监管跟踪到位、绩效评价到位,脱贫成效到位。对未完工的项目,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同时加快账资料的收集、补充完善和审核过程,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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